经我们深圳讨债公司处理的应收账款有很多,我们发现,很多应收账款的产生都是源于争议,如果事情发生时及时处理,款项不会拖欠这么久,但往往由于客户公司的员工出于推卸责任或其它原因,并没有及时把真实的情况反应给公司,只是简单告诉公司,客户赖账不给,导致相应的应收账款在账上越拖越久。等公司最终把案件委托出来时,有些案件,因为债务方失去还款能力、或其它原因已没有催回的可能。这种情况非常可惜。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应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监督管理,不要一味的听信员工的汇报,要多方去核实去了解一笔应收账款拖欠的真实原因,不要被蒙蔽了。
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要心存侥幸,把该做到位的一定做到位。比如说,我们一个客户给商场酒店等供应艺术品的,几年前与债务方合作的时候,送货时少发一底座,当时债务方工作人员口头答应可以帮忙把艺术品放到补寄的底座上,但事实上他没有做。几年过去,终于拖拖拉拉要结算了,债务方现在提出客户没完全履行合同义务,不同意支付这件艺术品的费用。客户就提出自己的理由——你不愿意付这钱,当时怎么不说?债务方强硬表示,艺术品不要了,你拉走,这款我也不付。这种婆说婆有理,公说公有理的事在生意往来中非常常见。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经验,往往这种“小尾巴”在双方合作的时候啥事没有,一旦结算或有矛盾的时候,问题就出现了。上面的事情,且不说谁对谁错,但目前的形势下,客户就占下风,因为艺术品也有流行趋势,几年前的物品现在不时兴了,价值也大打折扣,债务方作为出钱方,自然可以慢慢谈慢慢磨。
还有很多客户的甲方是开发商,最近开发商卖完房子联系不上了,客户急了,委托我们帮忙收款,我一看,你服务2019年就完成了,发票也开了,为什么当时不着急要呀,开发商有钱的时候,付一点服务费非常容易,目前房地产形势不好,开发商付钱如同挤牙膏,越是大牌的付款越磨迹,反而是中等规模的地区性开发商付款痛快。不管怎么样,案子该接还是接了,就是做起来比较难。